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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社會監督,不原諒不負責任的報導

 2010年02月08日 16:12:13


又被“煙霧彈”炸到了,這一次說的是我只捐了500元。

我想說的是:歡迎社會監督,不原諒不負責任的報導。

請朋友們做鑒證,謝謝大家。

 捐款證明如下圖:



此外,我還捐了十萬元給五常市民政局


轉至 李冰冰【L.O.V.E】日誌,人人網 http://page.renren.com/note/446203511?pid=6000023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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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冰冰的經理人李雪昨回應記者電話查詢時,對大陸媒體的報導表示不滿,稱確實捐了30萬元,
是捐給中國扶貧基金會,並稱已同有關方面聯絡,對方答應將發出收據。李雪強調一切只是誤
會:“這消息連我們捐款機構的名稱都是不正確的!我們手上有憑據,歡迎媒體隨時查證,相
信這次事件只是同名同姓的誤會。”

(2010-02-06) 《聯合早報》

查詢地址:http://www.cfpa.org.cn/donate/donation-list.asp?page=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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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冰冰經紀人紀翔在接受搜狐娛樂獨家採訪表示:
“網友的這種舉動如果是善意的,是推動社會公益進步的監督,我們鼓勵並積極配合,如果是別有用心,不懷好意的企圖,希望就此收手,要給世界上的 ‘真愛’多一些寬容!我們的款項捐助有很多不同的管道,聯合國兒童基金會、中國扶貧基金會、中國綠化基金會等都是合作單位,紅十字會的捐款只是其中一個單位。

除了捐給NGO機構,也有直接捐給對口單位的。這其中的一些捐款都是由藝人的家長或者經紀公司來輔助完成的,名字也不一定是本人,但均有據可查。對於媒體輔助性的社會監督,我們表示歡迎,但對於道聼塗説,甚至不做任何調查的質問或者斷章取義,相信不會得到原諒。‘仁者愛人’是社會的美德。


冰冰的錢捐給了中國扶貧基金會,不是紅十字基金會!”李冰冰經紀人紀翔解釋,捐款的機構有很多,只要是獻愛心,那麼藝人選擇哪一家都可以。“果然,登陸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相關網站,“捐款名單”一欄中,李冰冰的名字赫然在目,數額為30萬。  

對於查“慈善賬”這件事,紀先生表明態度:“首先是歡迎,我們每一筆捐款都保留了憑據。如果查帳人是善意的,我們要鼓勵這種做法。但要為捐款來設置標準,未免太悲哀了吧!”

假使事情嚴重到一定程度,會選擇拿出單據“以證清白”麼?“真到(拿出憑據來證明)這一步,對愛心人士來說,是一個太大的打擊。”紀翔說,還好李冰冰最近在橫店拍戲,一直處於“斷網”的狀態,“我聽了都心寒,她知道了可不得傷心死?”


2010年2月6日 《青年時報》
http://www.qnsb.com/fzepaper/site1/qnsb/html/2010-02/06/content_244436.htm





《李冰冰募捐已達千萬 向人鞠躬十於分鐘》
   http://ent.qq.com/a/20080517/000020.htm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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